非公企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为了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权利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,加强党员教育、监督、管理,有效地消除党内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,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
1、评议内容:共产主义信念;党员义务的履行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遵纪守法;模范作用等情况。
2、评议方法:采取自我批评、群众评议、党内民主评议、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,评出合格、基本合格、基本不合格、不合格四种次。
3、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,根据其具体性质,定为丧失条件,犯有严重错误,不起作用等三类,对完全丧失条件类的应作开除、劝退、除名处理;对犯有严重错误、不起作用类的,应制定措施、指定帮教人限期整改。
4、评议时间:半年初评,年终总评。